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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外省应届毕业生同样能人才引进落户苏州 

更新时间:2018-04-11 11:28:09 浏览次数:5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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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外省应届毕业生同样能人才引进落户苏州

应届毕业生接收的范围:符合毕业生就业政策,有意向到苏州安置的应届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及苏州市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苏州网专业办理毕业生接收服务。

操作流程:

1、就业协议备案

其中包含就业协议备案申请申请;就业协议正式通过备案;对符合协议备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进行鉴证盖章。

2、就业报到

凡符合报到条件的,由毕业生接收主管部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在《就业报到证》上签署意见,并加盖高校毕业生就业调配专用章。

然后用人单位到人才市场进行就业手续办理。

3、档案转移

如因回原籍或改派等原因档案已从学校转出的,确认档案所在地后到人才市场办理调档手续,根据提供的地址向原档案保管单位出具《调档函》,凭《调档函》到原档案保管单位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由原档案保管单位办理档案转递手续,档案不能自带。

档案转入人才中心后,才能由用人单位可办理人事代理和户籍手续。

4、入户准入

入户准入的情况分以下几种:

A,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返籍落户

就是就读时将入户迁到外地学校,毕业后拟将入户从学校集体户迁回的。

B,非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落户

其中分为就读时将入户迁入学校、毕业后拟将入户从学校集体户迁到苏州市区:从市区内学校集体户迁入的,从苏州四县市内学校集体户迁入的以及从外地学校集体户迁入的。

就读时未将入户迁入学校、毕业后拟从原籍地迁到苏州市区:从苏州四县市内迁入的,从江苏省内迁入的,从江苏省外迁入的几种情况。

扩展阅读
备受市民关注的《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新鲜出炉啦!昨天下午,苏州市政府召开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新《户籍办法》的相关情况。《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已经由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印发,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实施范围为苏州市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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