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补贴科技型企业为实施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而使用金融机构贷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采取总额控制和后补贴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年度贴息比例高不超过实际付息的50%,且贴息资助额高不超过30万元,每一项目连续贷款两年及以上的累计贴息资助额不超过50万元。
申报要求:
1.在苏州市区注册的科技型企业;
2.企业2011年后实施科技项目所发生的科技贷款利息,利息支出限于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之间。
申报方式:
1.登录“苏州科技金融超市”进行科技型企业入库备案;
2.已备案企业登录科技金融超市平台,按要求填写《苏州市科技贷款贴息资金资助申请表》,上传相应附件材料。在线打印申请表,连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书面申报材料须和网上申报内容一致;
3.科技贷款贴息申报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