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类别必须符合本细则第四条所规定的要求;
二、申报产品应该是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型产品,或为省内首次生产的换代型产品,或为国内首次生产的改进型产品;
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的行业政策;
四、产品应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广阔的市场前景,申报的产品利税率不低于20%;
五、产品应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用于该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产品的销售收入不低于10%;
六、从事申报产品研制开发的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包括同等学历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占产品研制开发总人数不低于 20%;
七、没有与申报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
苏州博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是江苏省成立早的科技项目申报辅导机构之一。公司拥有一大批专业、敬业、、经验丰富的项目申报技术团队,自成立以来,已累计向超过1000家企业提供过项目咨询服务,深受客户的信任和喜爱,在业内也拥有很高的声誉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