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公证处(亦称香港公司律师见证)是由香港公司公证处(亦称香港公司律师见证),通常用于香港企业在大陆设立代表处.国内投资公司或法律诉讼之法定提交文件,亦可用于香港公司在内地购置不动产用途等。
通常常用的是香港公司文书,即需由司法部授权的中国委托公证员进行公证,然后出具公证说明书,后转递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香港公证处类型:
1.办理全套公证处所需资料:(包括登记证明书.商业登记证.NC1或AR1)。
2.处理半套公证所需信息:(包括登记证书.商业登记)
3.其他文件(董事会决议.银行信用证明.授权书.委托书.合同协议.证据文件.法律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