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让民营中小企业遭受巨大损失,作为企业应该如何减负自救
2020年新春来临之际,新冠肺炎疫情却突如其来,全国上下共同抗击疫情,采取了多项防控措施。非常时期,全民配合宅家隔离,尽可能去阻断疫情传播,但同时,多数民营中小企业也按下了“暂停键”,这对于国家经济必定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企业何时复工复产,如何在危难之际得以生存,需要政府给与哪些帮助......这些都值得我们去思考。
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役,给中国经济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对于投资消费和出口会产生一定的冲击,短期内会造成失业上升和物价上涨,对于一些服务行业而言,影响更甚,比如餐饮、旅游、交通运输、教育培训、企业管理等等都收到了巨大损失,还有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等等,实力相对较弱的企业更是雪上加霜。相对而言,医药医疗,远程操作线上办公等行业收益。
我们要承认疫情对于国家经济产生的巨大影响,作为企业和员工,都要去承受经济下行的压力。在这样的危机面前,企业到底应该如何应对呢?
作为企业管理者,尤其是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一定要有强烈的危机意识,要有领先的筹划意识。不少企业已经开始进行自我调整,转型业务,缩减费用,剥离不良业务,尽可能地杜绝亏损,确保住企业的现金流,同时保持企业自身的竞争力。其中关键的点在于,要大化地去降低企业的成本,例如企业的税务成本,我们可以通过税务筹划来帮助企业实现“开源节流”。
那么企业如何进行税务筹划实现减税降负呢?重要的一点就是,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我们要善于把握国家政策的宏观走向,顺应国家的产业导向,对政府政策作出积极反应,尽量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是公司税收筹划的。
目前的优惠政策一般集中在对产业的优惠和对地域的优惠上。这是国家对于企业的扶持政策,合法合规。为了发展地区经济,国家和地方都会出台一些区域性的税收优惠,例如湖北、重庆、上海等,都设立了经济开发区、产业园等等,为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以通过设立新公司、成立分公司或者迁移等方式入驻园区,享受当地的税收扶持。特别是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一般纳税人),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通过合理进行业务分流分包,并对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申请核定征收,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后只需要0.5%-3.1%。
比如像湖北上海重庆等地的总部经济园区,企业可以不用改变现有的经营模式和经营地址,通过以下方式注册入驻园区后,正常履行纳税义务,享受园区的税收扶持政策。
(1)注册新公司
(2)设立分公司
(3)迁移(只针对该行政区划内的企业)
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政策
1、有限公司【TEL:19112090430甜】
增值税根据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40%-70%予以财政扶持奖励。
企业所得税按照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40%-70%予以财政扶持奖励。
财政奖励次月扶持,资金回笼快。
2、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
小规模企业增值税3%
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税率按五级累进制核定征收,小规模纳税人核定后0.5%-2.1%,一般纳税人核定后0.5%—3.1%
小规模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综合税负率不会超过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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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中小企业该如何减负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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