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根国家(2015年10月12日开始,所有申根国家将在签证申请过程中统一实施指纹采集,五年只需采一次,诸国共享指纹信息无需重复采集):
※ 申根国: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 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列支敦士登公国和瑞士
办理签证所需材料:
1、护照原件:护照有效期在回国后仍有六个月以上的有效期,旧版护照末页要用黑色水笔签字,至少有连续两页以上的空白页
如有旧护照,需提供旧护照原件。
2、证件照片:近半年2张2寸白底彩照(35mmX45mm)不能戴眼镜、饰品等,五官要露出来
3、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清晰复印件
4、入户本:申请人所在的入户本整本非空白页复印件,如是集体入户,提供户籍卡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5、结婚证:复印件,单身则不需要提供,离婚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6、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
7、在职证明:使用公司正规抬头纸打印,签发该证明的负责人的签名,姓名和职位。加盖公章
8、个人资料表:手写或电脑填写表格中各项信息,尽量填写完整,我司参考此表代填英文版本签证申请表。
9、银行对账单:提供申请人名下的工资卡或储蓄卡近6个月的银行对账单,需显示持卡人姓名,卡内余额至少3万元以上,卡上余额不可大笔金额现存,如余额不足,可提供多张对账单。银行盖章
10、存款证明:银行开具的5万元或以上的定期存款证明 冻结6个月 银行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