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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2018年苏州集体入户办理的三种方式

更新时间:2018-03-19 09:52:22 浏览次数:39次
区域: 苏州 > 吴江
浅谈2018年苏州集体入户办理的三种方式入户

(一)入户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属于我中心的人事代理人员;
2、经单位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或毕业生派遣等手续后,已同意落户苏州或原属苏州集体入户的人员。

(二)提供材料:
1、入户迁移材料:
  (1)外省、市调动迁… 入的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开出的“入户迁移证”及姑苏分局开出的“准予入户迁入证明”
  (2)苏州单位集体入户迁入的需提供:原单位“入户登记表”原件。
  (3)应届毕业生入户迁入需提供:
☆属外省市学校毕业的,提供“入户迁移证”,背面需由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同意
☆属本市大学毕业的,提供学校的集体入户原件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及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市区毕业生落户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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