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出台,规定今后外地人落户苏州仅有两种方式,即“国家政策规定入户”和“流动人口积分入户”。其中,市民颇为关注的“购房落户”将被纳入积分管理入户制度。
关于2016年苏州积分落户政策内容:
7月27日下午,苏州市政府召开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新《户籍办法》的相关情况。《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已经由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印发,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实施范围为苏州市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
外来人员落户苏州将有两种方式
一是国家政策规定入户方式,二是流动人口积分入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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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国家政策规定入户方式,即符合国家、省相关户籍管理政策规定,经申请批准后,可以落户苏州市。针对这种方式,《户籍办法》共梳理了六条三十四项,比如:父母为市区家庭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未成年人;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等。符合这34项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到苏州市公安、人社、民政、体育、侨务、民族宗教部门申请办理。
所谓流动人口积分入户方式,即根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经申请批准后可以落户苏州市的入户方式。比如过去大家较为熟知的“购房入户”、“投资经商入户”,今后就将纳入积分管理,采取积分入户方式办理。
《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及计分标准,市民可以登录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苏州进行查阅。
户籍准入与积分入户将有效衔接
据了解,2007年,苏州市就出台实施了《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修订)》,对在市区购房、投资、经商,申请投靠、申请人才引进五类外来人员的户籍准入,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实施近十年来,有近30万外来人员,通过以上渠道将迁入苏州市区。
今年1月15日起,苏州市实施了《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将户籍准入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为在苏州市工作、生活的外来人员开辟了新的落户通道。截至目前,通过买房直接申请入户的人数有1.5万人(5000户),通过政策和积分两种渠道总共入户3万人。这次即将实施的《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将与《积分管理办法》实现有效衔接。
在修订过程中,苏州市政府对“户籍办法”进行了广泛地征求意见和风险评估。新的《户籍办法》实施后,可以让外来人员更公平合理地享受户籍准入方面的公共服务待遇,让广大“新苏州人”更稳定有序地融入苏州,更好地分享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