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重点新产品计划优先支持下列范围的新产品
(一)高新技术产品,包括:微电子科学和电子信息技术;空间科学和航空航天技术;光电科学和光机电一体化技术;生命科学和生物工程技术;材料科学和新材料技术;能源科学和新能源、节能技术;生态科学和环境保护技术;地球科学和海洋工程技术;基本物质科学和辐射技术;医药科学和生物医学工程技术;其他高新技术产品。 (二)利用国家及省部级科技计划成果转化的新产品,特别是对我省国民经济支柱产业、重点产业、基础产业能起重大促进作用的新产品;
(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的新产品;
(四)外贸出口创汇新产品,替代进口及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并实现国产化率在80%以上的新产品;
(五)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新产品。
第四条 下列产品原则上不在新产品计划中列项:(一)常规食品、饮料、烟、酒类产品;(二)化妆品、服装、家具等日用产品;(三)用进口零部件(包括散件)组装的产品;(四)单纯为军工配套的产品;(五)传统手工艺品;(六)单纯改变花色、外观与包装的产品;(七)动、植物品种资源;(八)高能耗、污染环境的产品
苏州博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韩女士
江苏省重点新产品计划优先支持的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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