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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企有效期和税收减免期不一致 全托管

更新时间:2020-06-29 17:17:42 浏览次数:3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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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成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就可以开始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因此高新技术企业也是按年享受税收优惠。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注明的发证时间是具体日期,不一定是一个完整纳税年度,且有效期为3年。那么具体该如何确定享受高新企业税收优惠的起止时间呢?智为铭略小编给苏州企业进行详细说明:

一、政策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7年第24号):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二、举例说明
A企业成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后,发证时间为2017年11月25日,则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年度为2017年、2018年和2019年。企业可自2016年度1月1日起连续3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因此,按照上述原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发放当年已开始享受税收优惠,则在期满当年应停止享受税收优惠。
三、重新认定的情况
如果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仍处于有效期内,且继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可能性非常大,为保障高新技术企业的利益,实现优惠政策的无缝衔接,公告明确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内,在通过重新认定前,企业的所得税可暂按15%的税率预缴。如果企业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则应按规定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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