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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创团队申报条件

更新时间:2016-05-24 16:17:57 浏览次数:145次
区域: 苏州 > 沧浪 > 南门
在我省科技、教育、卫生、现代农业等领域,合作承担 过重大项目,且具备突破关键技术、前沿学术问题的持续创 新能力或成果转化能力,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需求, 有望实现省创新战略目标,突破核心技术和实现产业升级的 团队均可申报。 获得过省“双创团队”资助的人才及企业,不得申报; 在我省获得过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人才”、省“双创 博士”以及我省地方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均不得异地 申报。
一、基本条件
1.团队由 1 名领军人才、2 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团队 成员均于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引进到 江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一般应具有博士学 位或正高职称(服务外包领域可适当放宽),其中境外学位 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国家“千人计划” 专家或 2000 年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年龄一般不超过 55 周岁(1961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有 5 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 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工作经 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团队成员间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 联性和互补性。入选后能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 3 年。
2.团队领军人才一般应为诺贝尔奖获得者、发达国家科 学院或工程院院士,我国“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 专家(不含“青年千人”)、“万人计划”专家、长江学者特聘 教授、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 获得者、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省“双创人才” “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特聘医学专家”。以上各类在 2016 年新入选者也具有团队领军人才申报资格。 战略性新兴产业类团队领军人才申报人选还可以是国家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专项主要承担人(列前 2 名),战略性新 兴产业领域国家工程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 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核心骨干(均列前 3 名)。 软件和互联网类团队领军人才申报人选还可以是省软 件、互联网专项重大项目主要承担人(列前 3 名),省软件企 业技术中心、省企业联合研发创新中心核心骨干(均列前 5 名)。 服务外包类团队领军人才申报人选还可以是中国服务外 包杰出人物奖、省服务外包突出贡献奖获得者。
3.申报企业须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 记、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由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专家、省“双创人才”、 省“333 工程”培养对象、“科技企业家”“产业教授”创办; — 17 — ②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 企业、软件企业、动漫企业;③拥有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 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技术中心、 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企业创新平台;④ 获得过省以上有关部门、市、县(市、区)、园区引才计划资 助 30 万元以上的企业。
4.团队应自 2013 年以来(含 2016 年),获得江苏省主 管部门 300 万元以上的无偿资助项目或平台(包括优势学科) 支持,诺贝尔奖获得者、外国院士、千人计划研究院获得地 方或部门 300 万元以上无偿资助项目支持,或者获得“国家 科技重大专项”“863 计划”“973 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单项 500 万元以上财政无偿资 助项目支持。领军人才应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主要 参加人员(列前 15 位)。
5.团队成员从到江苏工作次月起,申报单位给予其薪 酬月均不低于 1 万元,事业单位可放宽至 8000 元(以申报单 位代扣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为准),或在申报企业的实收 资本中团队成员货币出资 100 万元以上。
二、分类条件
各类团队除必须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下 列条件。
1.科技类团队应获得过省科技厅单项 300 万元以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平台项目资助。
2.战略性新兴产业类团队项目及关键技术产品产业化 方向须符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要求,团队领军人才或 团队所在企业承担过国家及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项目。
3.软件和互联网类团队领军人才须为所在企业申报 2016 年省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负责人。
4.教育类团队须依托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二期 项目立项学科,在国内相关研究领域具有领先水平,并取得 显著成果。
5.现代农业类团队所在企业须是或省级农业产 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6.服务外包类团队所在企业须是省服务外包成长型、 骨干型、龙头型企业。
7.卫生类团队应以预防、重大疾病为主攻方向, 以省级以上重点专(学)科、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中心(高 技术平台)为依托,能够提升我省医学科技水平和卫生服务 能力,具有显著社会效益。
8.诺贝尔奖获得者类团队、外国院士类团队科研方向 应属于我省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紧缺领域。诺贝尔奖 获得者、外国院士一般不超过 80 周岁(发达国家科学院或工 程院名录见苏人才办〔2014〕3 号文附件 4,可网上下载), 已累计在申报单位工作不少于 10 天,且入选后每年累计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 1 个月(以护照出入境记录为准)。
9.“千人计划”研究院是位于省级以上专业孵化器内某 一产业领域的研究机构。研究院已建立专门的常设办公机构, 有专职工作人员,有明确的特色产业孵化及发展规划;在研 究院内分别创办企业的“千人计划”专家不少于 5 人。“千人 计划”专家所创办企业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工商注册 登记、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且在各自所创办企业实收资本 中,本人货币出资不少于 1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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