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要求
1、在苏州市区内登记注册且税务关系隶属于苏州市区(含吴江区)的工业企业;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
2、企业有5年以上本地注册商标;
3、企业规模优势明显,品牌影响力强,品牌培育体系完善,拥有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产品技术标准领先,质量水平稳步提升,用户知名度高;
4、企业内设或分设专业的服务机构,开展服务化经营活动,核心优势明显,发展前景好;
5、企业有开展增值服务的专项投入和良好的增值服务经济收入;
6、企业稳定开展一类以上增值服务活动。
增值服务活动类型有:一是基于产品协同创新的增值服务;二是基于产品交易便捷化的增值服务;三是基于产品集成整合的增值服务;四是基于客户需求的模式创新增值服务;五是效果显著的其他增值服务。
7、加分优先项:企业增值服务项目投资总额300万以上及年增值服务收入800万以上;智能制造领域中有工程设计、工程服务和系统集成的企业优先推荐。
二、申报材料
1.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附表1)
2.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报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附表3)
3.苏州市自主品牌制造服务化转型示范企业申报表(附表2)
4.苏州市自主品牌制造服务化转型示范企业(项目)申报书
主要内容:企业的所有制性质、销售收入等基本情况;企业自主品牌基础能力、品牌管理能力、品牌创新能力、品牌市场能力、品牌影响能力等;企业自主品牌制造服务化的增值服务类型、服务内容、服务效益、发展规划及目标等。
主要附件:企业营业执照、近2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增值服务项目投资额的发票、年增值服务销售收入的凭证;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2015年度税收缴纳证明、商标注册证书、产品证书、专利、标准、环境体系、质量体系认证、社会责任体系报告书、顾客满意度报告书或相关证明、企业技术中心(或其他研发载体)文件、品牌市场营销网点、电子商务能力的相关证明等。
自主品牌制造服务化转型示范企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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