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知 加计扣除备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称《认定办法》)和《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以下称《重点领域》)的规定,为明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中各相关单位的职责,确定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费用归集标准,明晰各指标内含及其测度方法,确保认定管理工作规范、地开展,特制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称《工作指引》)。 依照《认定办法》、《重点领域》,结合本《工作指引》所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即为《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各相关单位应依据《认定办法》、《重点领域》,结合本《工作指引》,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 一、组织与实施 (一)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
1.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适时修订《重点领域》和《工作指引》; 确定认定管理过程中的重要事项。
2.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事项中的重大争议,协调、解决认定及相关政策落实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3.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管理工作及相关政策的实施;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出现重大问题的地区,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期间暂停其认定工作;
4.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年度工作报告》;
5.发布《中国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报告》;
6.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其主要职责为:
1. 向领导小组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年度工作报告》;
2. 提出修订《重点领域》和《工作指引》的方案;
3. 受理认定机构提交的有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重大争议,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4.受领导小组委托检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及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情况;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出现重大问题的地区,提出整改建议报领导小组,并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议;
5.组建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对认定管理工作给予指导;
6.对认定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企业、中介机构和参与认定的专家等相关人员予以记录,并建议取消其相应资格;
7.对公示无异议的高新技术企业、承担认定工作的专家及中介机构实施备案管理;
8. 向领导小组提交《中国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报告》(草稿)
9.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nocom.go***)的建设和日常管理;
10.负责组织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宣传、培训等事宜;
11.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小刘
手机:13291179885 15306217771
电话:0512-68365331
传真:0512-69320120
Q Q: 845955521
MSN:sz-yumeiren@ho***
邮箱:sz-yumeiren@16***
网址:www.sz-yum*** www.sz-yum***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娄葑北区创投工业坊七区53栋2楼(可上门)
昆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知 加计扣除备案
苏州其他商务服务相关信息
1天前
1天前
1天前
2天前
2天前
2天前
3天前
3天前
3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