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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苏州市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下半年申报条件时间和

更新时间:2022-01-06 11:41:29 浏览次数:7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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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苏州市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下半年)申报正式开始,有关该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时间、申报流程、申报补贴政策等,以下会全部讲解。有什么不明白的都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苏州市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免费咨询:15855137731(手机/微信)

苏州市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在苏州工业园区进行登记注册,为具备法人独立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机构,内部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在境外开展业务的,还应当在项目所在国(地区)依法注册或办理合法手续,项目合同或合作协议已生效。

2. 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经过核准或备案。

3. 近3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4. 按规定要求填报有关业务统计数据和信息,配合商务、财政、审计等部门做好财政资金的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

5.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苏州市推进商务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苏府办〔2019〕127号)简称“若干政策”中提升外贸发展水平项下的第八条(附件2)明确的具体要求,并按照申报指南(附件3)准备申报材料。

(二)项目申报企业(单位)须对照“若干政策”规定的项目类别进行申报,一个项目填报一份资金申请表,不得合并申报。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单位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遵守省级专项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并提交《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1),承诺书必须单位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手签,授权书可为传真复印件,承诺书手抄部分务必手抄,不得少抄漏抄。



苏州市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报类别

1.境外展览会项目

2.管理体系认证项目

3.产品认证项目

4.境外专利申请项目

5.境外商标注册项目



苏州市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报流程

1.请企业将2021年下半年已实施完成的项目,在商务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网上进行资金拨付申请,年度请选择2021年。

备注:如尚未在商务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网上资质申请的,请申请后打印注册登记表,连同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自贸区范围内企业可不提供此表,但需提供企业在自贸区范围内的查询截图,邮件主题为“企业名称+商务部外经贸网资质申请”等待资质公示,一般半个工作日完成公示。

2.企业通过园区企服中心——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关于组织2021年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下半年)申报工作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并根据要求上传所有申报材料。

注意:国家系统和园区系统必须同时填报,如果一个企业申报多个项目,两个系统均分多次填报。

3.纸质申请材料上报。申报企业(单位)将有关项目申报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两份(所有材料每页盖公章,复印章无效、法人签字必须手签或被授权人手签+授权书)报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注:系统提交后即可递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中必须从企服中心征集系统中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并且胶装在申报材料中后一页,(索引页打印流程参考附件,未按要求装订和打印索引页的申报材料将不接收。材料装订顺序:1、承诺书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3、资金拨付申请表 4、具体项目申报材料5、索引页



苏州市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报时间

项目实施时间:2021年7月1日-12月31日

网络申报时间:2022年1月 4日- 2022年1月30日(非该时间段填报的不认可)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 2022年2月8日

友情提示:烦请意向申报企业尽早填报,如因递交过晚导致的材料无法修改补充,后果自负。为了提高申报效率,附件整理了企业申报咨询的高频率问题和难点问题,请相关企业申报前先自行下载查看。



苏州市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报指南

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单位),均需提供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和“资金拨付申请表”,承诺书手写部分必须手写,不得少抄漏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需按要求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否则不予受理资金申报。所有申报材料(外文资料的主要内容须翻译成中文),均需加盖申报企业公章。申请各类项目资金还需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四、申请《若干政策》第(八)条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的企业,需依法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且近年有进出口实绩。申报企业必须直接通过本公司银行账户支付项目费用,凡是现金、个人、关联公司支付的项目费用不予支持;凡涉及到综合发票的项目,合同中均须列明各个项目的费用明细金额。以外币为计算单位发生的费用支出,按费用支出凭证发生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牌价折算为人民币。每家企业年度申请项目数量多不超过8个,其中认证项目不超过2个;对不同类别项目,采用定额、高限额及按比例相结合的方式予以支持。



项目申报需通过网络申报系统将“资金拨付申请表”输出打印,并汇同相关项目申报材料按顺序整理,每个项目单独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每个项目均须提供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银行付款凭证(须包含付款银行章)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或公章。外文附件和单据的主要内容须翻译成中文,无翻译件不予以受理。外文发票须附银行付汇凭证(其中须包含折算人民币金额、汇率等)。各具体项目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1.境外展览会项目

(1)与展方或组团单位签订的展位确认文件(其中须包含展位面积和金额明细)。

(2)如企业独立参加境外展览,还需提供境外展方邀请函及与展方确定展位的有关文件(其中须包含展位面积和金额明细)复印件。

(3)参展人员的护照首页和出入境记录页(或公安局出入境记录打印页)复印件。

(4)参展人员的社保核定单(加盖社保部门公章)。

(5)如申请大型展品回运费,应附回运费发票、展品图片、海关报关资料。

其他说明:①境外展览会,指在境外举办的国际性的综合或专业展览会,以及经我国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在境外主办的各类经济贸易展览会;②企业填报境外展览会项目名称时,须填写该展览会的正规全称;③申请境外展览会项目,须具有组展方的邀请文件,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出境等相关业务手续;④新兴市场为南拉美、非洲、亚洲(不含日本、韩国、新加坡和香港)、大洋洲(不含澳大利亚)、欧洲(不含安道尔、列支敦士登、卢森堡、瑞士、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爱尔兰、意大利、荷兰、挪威、西班牙、瑞典、英国);⑤如拥有两家以上公司的法人参展,可提供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交保单位营业执照和交保单位社保单;⑥如省内母(子)公司人员参展,无法提供申报单位社保的,可提交工商股权登记证明及母(子)公司社保单;⑦外籍(含港澳台)参展人员可提交含申报单位名称的个税单;⑧退休返聘人员可提交退休证和含申报单位名称的个税单;⑨大型展品特指体积在1立方米且重量在1吨以上的展品。



2.管理体系认证项目

(1)项目申报单位与所委托的认证机构的合同复印件。

(2)中外文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和证书所在网址。

(3)认证机构资质证明文件。

其他说明:①企业进行管理体系认证应由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经中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进行认证;②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只对企业初次认证的认证费或认证证书换证当年的审核费用按比例和限额予以支持,不支持咨询培训、年费等支出;③对不同的管理体系认证应分别申请,每个项目只允许申请一种管理体系认证。



3.产品认证项目

(1)项目申报单位与所委托的认证机构的合同复印件。

(2)产品认证证书或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和证书(报告)所在网址。

(3)认证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明文件。

其他说明:①产品认证应视具体产品进口国的有关法律、合同或机构对认证证明文件的要求、以及对证明文件发出机构的要求进行。产品认证不包括国家规定必须进行的强制性认证;②从事产品认证的机构应经我国或要求认证企业所在国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产品认证的合法资格;③产品认证只对认证过程中发生的认证费用或产品检验检测费予以支持,其它费用不予以支持;④对不同的产品认证应分别申请,每个项目只允许申请一种产品认证。

4.境外专利申请项目

(1)专利证书复印件和证书所在网址。

(2)项目申报单位与被委托方签定的涉外专利申请代理合同(代理委托书)复印件。

(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出的PCT国际申请受理通知书(即105表)、国家检索通知书(即202表);如通过境外机构直接申请的专利项目,应提交办理机构的资质证明文件;如法定代表人直接申请,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其他说明:①境外专利申请项目是指中小企业通过巴黎公约或PCT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成员国提出的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②境外专利申请项目只对申请过程中发生的申请费、注册费予以支持,其它费用不予支持;③境外申请专利项目,需按不同支持内容分别申请,每个项目只允许申请一种专利内容。

5.境外商标注册项目

(1)境外商标的注册文件、标识和所在网址。

(2)项目申报单位与被委托方的合同复印件。

其他说明:①企业在境外进行产品商标注册,只对商标注册费用予以支持,不支持咨询服务、年费及其它相关费用;②每个企业每种产品在一个国别(地区)只支持一次商标注册费用。



苏州市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补贴政策



一、支持内容和标准

(一)、提升外贸发展水平

支持企业自行参加市场化运作的境外展览会及开展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境外专利认证和境外商标注册。

1.对企业境外参展展会的展位费(场地、基本展台、桌椅、照明)、大型展品回运费给予传统市场不超过实际支出70%、新兴市场不超过实际支出80%的补助。展位费支持标准按每个企业申请一个基本展位(9平方米)计算,每个基本展位的展位费、大型展品回运费的支持上限3.5万元(新兴市场4万元),每增加一个展位支持限额各增加2.5万元(新兴市场3万元)。

2.对企业发生的管理体系认证项目给予不超过实际支出50%的补助,单个项目高限额3.5万元。

3.对企业发生的出口产品认证项目给予不超过认证费用或产品检测费实际支出50%的补助,单个项目高限额7万元。

4.对企业发生的境外专利申请项目(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给予不超过实际支出50%的补助,发明专利项目高限额5万元,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高限额3万元。

5.对企业发生的境外商标注册项目给予不超过实际支出50%的补助,高限额1.5万元。同一家企业每年累计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支持时限

开拓国际市场中企业自行参加市场化运作的境外展览会及开展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境外专利认证和境外商标注册,下半年项目时间为2021年7月1日-12月31日

(二)申报时间

1.企业自行参加市场化运作的境外展览会及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境外专利认证和境外商标注册项目网络申报时间:

2021年下半年项目:2022年1 月4 日-2022年1月30日(非上述日期填报的均不认可)。

取得申报资质的企业在上述期间将已实施完成的项目,在商务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网上进行资金拨付申请填报。

开拓国际市场项目所属时间,除展会项目以展会结束日为准以外,其它项目均以附件材料的后日期为认定标准。

(三)其他事项

申请《若干政策》第(八)条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的企业,需依法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且近年有进出口实绩。申报企业必须直接通过本公司银行账户支付项目费用,凡是现金、个人、关联公司支付的项目费用不予支持;凡涉及到综合发票的项目,合同中均须列明各个项目的费用明细金额。以外币为计算单位发生的费用支出,按费用支出凭证发生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牌价折算为人民币。每家企业年度申请项目数量多不超过8个,其中认证项目不超过2个;对不同类别项目,采用定额、高限额及按比例相结合的方式予以支持。



苏州市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免费咨询:15855137731(手机/微信)

关于苏州市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报,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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