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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落户办理流程2024

更新时间:2023-11-06 10:08:13 浏览次数:42次
区域: 苏州 > 昆山
昆山落户办理流程2024

(办理流程)人才落户业务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申请人或者其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办法》第八条规定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江苏人社网办大厅提出申请。
(二)受理。符合条件且申请材料齐全的(需提供材料要求详见附件),受理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根据《办法》第十条规定应当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办理落户手续的,受理机构在申请人人事档案转入后予以受理。申请人未按规定办理调档手续的,不予受理。申请人转档时间不计入受理时间。
(三)审核。受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特殊情况下,经受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审核时限可适当延长,延长期限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材料核查主要通过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等方式进行查验,对无法通过上述方式查验的,申请人或者所在单位应当配合提供补充材料予以佐证。
(四)审批。受理机构应当自审核通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通过的,将《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转递至拟落户地公安机关,并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或者所在单位。
(五)入户迁移。公安机关收到《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江苏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核验个人及随迁人员的身份信息。
省内入户迁移,符合“江苏省跨地市入户迁移业务协同服务管理系统”办理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填写《电子准迁证申请表》办理一站式迁移。迁入地公安机关收到迁出地公安机关迁移证信息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入户迁移。
省外入户迁移,符合“跨省通办”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经申请人同意后,采取线上模式办理入户迁移手续;暂不符合“跨省通办”的应当依据其意愿,通过现场或者邮寄的方式核发《准予迁入证明》,由申请人到原户籍地办理入户迁移手续。
迁入地公安机关收到迁出地公安机关迁移证信息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入户迁移。入户迁移办理时限,按照《江苏省常住入户登记管理规定》和上级文件要求执行。需要办理昆山落户的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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