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人力资源管理培训: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全国统一考试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分为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人力资源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凡考核合格者,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国家劳动部网站网上查询,是相关人员求职、任职、晋升、包括出国等的法律上的有效证件,可记入档案、全国通用。
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6)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苏州人力资源培训负责人:施老师
苏州人力资源培训地址:苏州金阊区石路金座大厦12003室
苏州人力资源培训联系方式:TEL:13142950268 Q Q:1032986218
江苏人力资源培训,苏州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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