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时间:11月30日-12月4日;
现场确认时间:12月5日-6日;
网上支付时间:12月5日-11日。
(二)报名及现场确认方式: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进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确认。
1.2015年下半年参加笔试并合格的考生,直接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网上报名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
2.2015年下半年之前参加笔试并合格的考生,需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再进行网上报名。
3.网上报名时须选择户籍或用人单位或学籍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确认期间到报名时所选择的考区指定地点现场确认。全省中职专业课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统一在江苏理工学院考区,考生可就近在各市确认点审核。(各考区确认点见附件1)
(三)支付方式及准考证打印:通过审核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网上支付考试报名费,缴费日期截止到12月11日17时。12月21日-12月27日考生可在网上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考区与笔试考区一致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2.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右侧“成绩查询”栏目下查询到的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报考中职专业课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笔试考区在江苏省内的,即视为面试考区与笔试考区一致。
(五)面试考区与笔试考区不一致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籍在江苏省内的社会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非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学信网(www.chs***.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四年级及以上学生,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2.人事关系在江苏省内的社会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本人相关学历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非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一年及以上的合同及复印件,以及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相关证明为准)。
3.江苏省内普通院校全日制在校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本人学生证和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附件2)。
相关复印件及证明材料由确认点留存。
(六)考生现场确认时需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遵守考试纪律,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考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多次修改,现场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
苏州教师资格证面试时间/苏州扬帆教育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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