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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造价工程师课程 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 造价工程师学习

更新时间:2021-07-03 09:36:07 浏览次数:43次
区域: 苏州 > 高新区
类别:其他培训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狮山路22号人才广场20楼2003
造价工程师是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统一考试或者资格认定、资格互认,取得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注册,取得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造价工程师是指由国家授予资格并准予注册后执业,专门接受某个部门或某个单位的指定、委托或聘请,负责并协助其进行工程造价的计价、定价及管理业务,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工程经济专业人员。国家在工程造价领域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凡是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在计价、评估、审查(核)、控制及管理等岗位配套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条件:
(一)凡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已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历或研究生毕业和获得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已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2科(《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四)关于外省、外市考生在苏报考。报名参加考试者,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外省、外市单位考生须到当地考试机构进行报名,否则现场资格审查时将不予通过。
(五)请考生自行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三、报名组织
(一)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cn)。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7月15日—31日
现场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7月28日、7月29日、8月1日
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7月15日—8月5日
(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6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4年和2015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三)凡新考生,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老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办理资格审核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指定 位置填写业务证明,包括从事的具体工作和专业工作年限,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2002年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以上)须提供教育部网站上www.chs***.cn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5. 须提供苏州市社保中心等相关机构自助打印的或开具的社保缴费记录单(要有具体的缴费起止时间和工作单位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工作单位必须和所填报的工作单位一致)。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核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四)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终审不通过人员名单在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示,请考生注意查看。
(五)10月7日—13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报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考试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及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使用旧版本教材的报考人员可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网址:www.cec***.cn)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网址:www.jh***)下载“教材修改说明”。本次考试不涉及“营改增”的政策变化部分,仍以上述教材为准。
五、考试费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2002〕9号、苏财综〔2005〕1号)精神,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按每人每科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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