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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认定条件要求

更新时间:2023-02-08 15:14:05 浏览次数:30次
区域: 苏州 > 高新区
类别:资格认证培训
地址:宝带西路1099号1号楼103B
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是:1、学历合格;2、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3、教师资格考试合格;4、体格检查合格;5、思想品德鉴定合格;6、具有人民共和国国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7、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 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应当视为不合格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应当视为不合格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具有特殊技艺者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时,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此项规定仅限于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不适用于其他种类教师资格;

(6)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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